[4届3次]综合施策“为爱减负” 提案者:张焕-凯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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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届3次]综合施策“为爱减负”
提案者:张焕
浏览次数:534   信息来源:市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24 09:45

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越来越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们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乡镇和村开展实地调研、广泛接触各界群众、电话访谈等四种形式,对当前婚礼操办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基本摸清了现状。 

一、主要问题

调研明确显示,婚礼操办存在不同程度的铺张浪费现象,基层群众对政府主导出台婚礼操办相关标准愿望迫切,对规范婚礼操办行为期盼已久。主要体现在以下7个方面:

1、结婚大操大办情况一定程度上存在

调查显示,36.67%的受访群众认为结婚存在大操大办。54.44%的受访群众表示,最近参加的婚宴桌数在11-20桌;14.44%的受访群众表示,最近参加的婚宴桌数在20桌以上。16.11%认为本村结婚大操大办现象非常普遍,20.56%认为认为本村结婚大操大办现象较为普遍,合计占比达36.67%。

2.婚礼“份子钱”太多已成普遍共识

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受访群众认为婚礼“份子钱”太多,其中88.89%受访者表示现在份子钱集中在400-1000元。有受访人表示:红包实在是太高了,单位一般同事结婚300-400元,好点的500元,有点关系的、老同学什么的,至少600元起步,一个月工资包几个红包就没了。28.33%的受访者表示全年因参加婚礼份子钱支出在3000-5000元;26.11%的受访群众表示全年因参加婚礼份子钱支出超过了5000元。调查还显示,74.44%%的受访群众表示,这种“人情消费”支出还在逐年增加。

3.婚礼彩礼相对稳定

调查显示,43.89%的受访群众表示彩礼在1-5万元;45%受访群众表示彩礼在5-10万元;只有6.67%的受访群众表示彩礼超过10万元。

4.婚宴标准太高,很大程度上存在浪费现象

调查显示,69.27%的受访群众表示婚宴中香烟的支出费用太高;56.98%的受访群众表示婚宴标准越来越高,存在铺张浪费;34.08%的受访群众表示婚宴的菜品越来越多。

5.婚礼大操大办带来普遍压力

调查显示,35.56%的受访者表示婚礼大操大办已经带来很大压力;53.33%的受访者表示婚礼大操大办已经带来压力,但目前压力还可以承受。

6.群众普遍希望尽快制止婚礼大操大办现象

调查显示,22.22%的受访者表示非常需要尽快出台措施控制婚礼大操大办,同时表示大操大办本身就是严重的铺张浪费;71.11%的受访者表示需要制止婚礼大操大办,应合理操办。

7.群众普遍认为移风易俗非常重要,愿意宣传移风易俗,并积极响应婚礼简办

调查显示,92.78%的受访者表示婚礼简办、移风易俗很重要;93.34%的受访群众表示比较愿意,甚至是十分愿意宣传移风易俗,提倡婚礼简办。

二、对策建议

1、全新的总体判断

我们在基层走访、接触干群、直接推动工作中对移风易俗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即移风易俗工作是推进党领导下的农村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方式的缩影或注脚,不能把此项工作作为一个单独部分看待。要站在构建新时代农村治理体系的高度,以宏观的历史视野,以乡村振兴为大背景,推进移风易俗。凡是农村治理体系好的地方,移风易俗成效就显著。要想移风易俗取得实效,必须花大气力推动农村治理体系跃升。

2、有关建议

(一)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

必须压实村党组织在移风易俗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发挥好“引擎”作用。

一要领导制定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调研显示,村规民约是推动农村自治和德治的重要载体,村党组织的领导首先就要体现在对村规民约的审慎制定上。一个好的村规民约,必须体现本村特点、符合村民意愿,不能网上粘贴一点、邻村抄袭一点。村规民约好,村民认可度就高、村党组织向心力就强。随着村民思想日益多元化,今后依靠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式动员村民越来越难。村规民约是调动村民积极性的好载体。村党组织必须从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高度重视村规民约制定。

二要领导建强村民看得上、喜欢用的巩固阵地。调研发现,目前大多数移风易俗仍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村民即便想遵从,也不知道去哪里遵从、如何遵从。乡村党组织推进移风易俗要强化“阵地”意识,为村民建设一个看得上、喜欢用、既有时代气息、又有乡村风貌的主阵地。从意识形态角度看,这样的主阵地既要成为移风易俗的主要场所,也应能为村民开展文化、体育、休闲等活动提供服务。只有在乡村阵地中“寸步不让”“寸土不丢”,才能真正实现宣传村民、组织村民,才能把村民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三要领导开展有实际效果的宣传引导。调研发现,当前移风易俗宣传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村里说村里的、村民做村民的,中间“隔了一堵墙”,理念传导出现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移风易俗就将成为空谈。调研显示,目前的宣传以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微信群为主,但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会议结束宣传结束”“微信群过滥没人在意”的情况,总结起来还是宣传方式“过冷”,所以在群众中间“遇冷”。据此,我们建议,一方面要“干部下去”,也就是县镇村各级党员干部在扶贫、维稳、项目建设中,把宣传村规民约纳入其中,增强脚力;另一方面要“内部开花”,也就是要抓好青少年,特别是幼儿园和中小学生这个群体,开展好有针对性地宣传,用好“家长都想给孩子当个好榜样”的心理优势,让孩子“倒逼”家长。

(二)村民自治是关键

村民是移风易俗的工作主体,只要在推进法治、自治和德治相融合的过程中推动移风易俗,才能真正深入人心,移风易俗成效才能长久。

一要正确认识酒席在“乡土社会”中的本质作用。乡村酒席作为承续婚丧嫁娶的传统风俗古已有之,属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从文化传承角度看,在“乡土社会”举办酒席近乎仪式,是对诸如婚丧嫁娶等生活状态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因此产生之初就带有浓厚的生活仪式感,承载着“乡土社会”对相关生活事件的精神寄托和期望。与此同时,中国社会作为典型的“差序格局”,仪式参与者对于仪式背后的“人情”尤为看重;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人们更注重仪式背后人情交换的实质,即礼金或礼物的价值,而忽视了仪式本身蕴含的内涵和意义。推动移风易俗要从文化和社会角度认清“人情负担”的来源和本质,这有助于综合施策。

二要发挥乡村“熟人社会”的乡土认同感推进工作。要用好“熟人社会”的老传统,这是推进移风易俗的源动力。调研发现,一些村民、特别是家庭主妇反映,他们对于村规民约的知晓,都是通过“小卖部聊天”“端饭碗”等传统型熟人沟通渠道。这反映了一个重要问题,即新形势下推进农村自治和德治,仍然要高度重视“熟人社会”对于乡村治理的重要价值。当今,农村人员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持续千余年的本地熟人为主演变为本地人、外来户、在外务工等各类群体并存的人员构成。但是,以熟人社交为主体的乡土社会结构仍然存在,并通过“低调”方式发生作用。尽管各种现代因素和发展因子进入乡村,但乡村治理中的熟人因素不可或缺,特别是在涉及诸如移风易俗、文明创建这类精神层面的工作时,熟人因素将发挥重大作用。我们建议,村党组织要善于发现、主动介入、积极培育类似小型、分散的“熟人社交”,用好口耳相传方式、茶余饭后时间、家庭主妇群体,让村规民约“飞入寻常百姓家”。

三要探索自治组织和德治活动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调研显示,成立一些管用的自治组织、开展一些务实的德治活动,有助于改变甚至重构文化生态。建议乡村在条件成熟时,成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进行协调监督,开展“移风易俗标兵户”“移风易俗好主妇”等评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成立组织和开展活动中要注意体现村民意愿、防止出现“拍脑袋决策”。

(三)不急不躁是心态

调研时我们走访了在外务工、外来落户、本村村民3类不同类型人员。调研发现,在外务工人员由于长期在外、收入水平较高,对礼金、红包的负担较轻,移风易俗的迫切度相对较低;外来落户人员由于和本村人员不熟,人情来往较少,移风易俗宣传难以取得好的效果;本村村民在熟人社会中,人情较多,负担较重,对移风易俗有着迫切诉求,但顾虑也最多。同时,还存在着村民类型、收入、家庭状况等不同,对人情的认定标准不一样等不问题,不少走访对象表示亲戚朋友结婚不送个500元的礼包“面子”上过不去;曾经收到别人的礼包,或是对比身边一般人的标准,总是觉得不能低于过去和身边的标准。综上分析,我们认为,推进移风易俗要结合基层实际,顺应社会规律、区分不同群体,特别要注意不能用行政强制手段,应多以示范引导代替行政命令,在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中久久为功,保持不急不躁的心态分析问题、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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