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位于安徽省西南部,区位优势明显,是长江南岸重要的滨江港口城市,长三角城市群成员城市之一,自2000年建市以来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但较之周边城市仍有较大差距。工业生产总值、人均收入与人口等增速缓慢,近年来城市发展远远跟不上新时代发展节奏,老百姓生活幸福获得感不足。究其原因有外在的经济大环境影响,但更多的是城市发展动力不足造成。为了充分了解池州民营企业家对我市营商环境及如何高质量发展民营企业的意见与建议,工商联界别委员于2019年11月多次走进多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分析,对影响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因素有如下几点:
一、 城市发展定位模糊,没有特色产业
特色是一个城市的名片,是未来每一个城市安身立命的基础,没有特色的城市是没有竞争力的。提到黄山我们会想到旅游业;说到铜陵,我们会想到有色;说到安庆,我们会想到化工;说到芜湖,我们会想到汽车制造等产业,但说到池州,你会想起什么?
二、招商定位不准,重招商轻养商
近年来我市已将招商工作列入重中之重,但实际招商引资工作中,鲜少结合池州区域的地理环境和资源特色进行有针对性的招商,只片面追求资金与项目的引进,招商引资没有准确清晰的定位,盲目性很大,项目企业引进困难,即便引进企业,也因各种原因难以存活。纵观池州市各个开发区,僵尸企业比比皆是,僵尸企业挤占正常的经济发展资源,不利于地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给招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让客商望而却步。
三、产业布局混乱
众多产业园在发展建设中,缺乏先进的指导思想、统一的科学规划以及准确的产业定位,因而在发展上仍没有摆脱粗放式的发展模式,特别是园区在招商引资之初,为吸引企业入驻,无论企业优劣、规模大小,来者不拒,导致园区企业良莠不齐,产业定位不明确。此外没有统一的布局规划,企业往往会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园区的区位特点,选择适于自己发展的区域进行布局,造成了企业布局杂乱无章,各种产业混杂,为工业园区以后的良性发展埋下了隐患。难以形成有效地产业集群,无法匹配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经营成本高、动力不足,难以持续发展。
四、 用工荒,招工难
近年来,民营企业“用工荒,招工难”已成为普遍现象,人才资源市场供应不足、招聘渠道单一、地方经济水平、产业园区配套设施不齐全等导致招工难、留人难的问题日趋严重,普通工人难招,技术工人难留,科技人才难求,管理人才少有,已成为企业用工的共性问题,人才引进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企业没有完全享受人才普惠政策。
五、 融资困难,融资渠道单一、门槛高、成本高民营企业普遍反映融资难,尤其向国有几大银行贷款难。另外,货款转贷成本高、贷款过程长,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现象也加重了企业融资成本。目前银行基准利率为为4.35%,但企业拿到手的利率都在5%—6.09 %之间,相对基准利率上浮39%左右,甚至有的更高达到70%左右。融资难、融资贵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
六、部门服务效能与服务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民营企业在初创期,需要办理一系列相关手续,在各项行政审批环节仍然出现审批难、审批慢等现象。甚至出现规制“打架”,互为前置的情况。行政审批效率直接关系到企业实体经济项目的动工,甚至影响到项目产品投放市场的时机。因此,提升部门服务效能与服务意识,减少优化行政相关事项审批程序已经迫在眉睫。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如何破解?池州市工商联界别委员建议如下:
1、城市版块顶层规划要有前瞻性和持续性。城市的发展和文化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可形成,对城市的产业定位要充分考虑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区域分工协作等因素,此外,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也是城市产业定位考虑的重要因素。不同的产业园区有不同的优势,产业园区要发挥比较优势,做好产业定位,做大做强优势产业。纵观历史发展规律,任何一件事物的形成离不开坚持,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也是如此。
2、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将池州市打造为适宜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温土。招商要结合池州产业规划特点,重招商更要重养商稳商,以商带商,以商引商。要建立养商负责制,谁招来谁扶持,三年为一阶段。提升部门服务效能,增强服务意识,政府应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全程代办、企业承诺、容缺审批、证照配送等工作机制,全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的营商环境。政府监管部门可以事先优化企业创建、项目立项、规划、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确保招商引进项目能顺利建设,早日发挥经济效益。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七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要发展必须要勇于改革、勇于创新,而改革和创新也不可避免会遇到挫折,会出现失误。如果一味地追求所谓的完美、无过错,或者对出现的失误一味地处罚则会束缚住改革和创新的手脚。在行政监管方面,《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池州市要尽快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能够顺利落地,各部门在执行各项政策时,要有创新和担当意识,不能再以教条守旧、简单粗爆的行政意识来服务池州的经济发展。切实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富民强市的重中之重,大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并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与奖罚机制。栽好梧桐树,自有凤凰来。
3、改善民营企业招工难与融资难问题。人才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元素。政府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提供就业信息,鼓励、支持人们就业和再就业,完善劳动力市场。努力改善劳动就业和自主创业的环境,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要改进技术,并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改善员工待遇,减少用工数量,提高员工工资福利。增强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通过本地高校留人、外地人才引进与池州在外人才回归,多措并举为池州储备人才资源。本地高校培养人才要多为本地经济发展所用,可采取政府资金补助鼓励学生、学校引导、企业留人三方合力把学生留在本地企业。用政策和情感引进人才和回归人才,在住房、落户、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为人才开辟绿色通道,让他们无后顾之忧,安下心来就业创业。工业园区生活配套设施要完善(如银行、酒店、理发店等),为居住在园区员工提供更便捷的生活方式,增强归属感,促进稳定就业,逐渐进入良性循环状态。
金融机构和各大银行特别是地方商业银行应该加强市场监管,适当放宽给民营企业的信贷比例。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对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水平,提高银企对接效率。企业融资要多渠道、方式灵活开放,银行信贷政策要切实落地,征信评价要执行安徽省统一标准,部分信贷政策不能因为个案就对所有企业执行一刀切断贷;政府要采取担当的姿态,在可控风险内为企业备书或者参与投资,不要让企业陷入孤军奋战;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做实做强先进制造业基金、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和科技创新基金,加快推进设立中小企业天使基金、发展基金、新型城镇化基金,建立诚实守信的民营企业信贷环境,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融资保障。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更是一个地方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就业之本、财税之源,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享受更好的服务。新时代迎来新机遇,池州市要实现产业转型升级须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发挥池州资源优势,明确定位发展目标,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同时全民共同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发展环境,成为适宜民营企业发展的一片温土,助推池州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