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产业基地发展迅速,特色农产品不断丰富,成为实施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与此同时,发展过程中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日益突出。自国家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以来,本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政府引导、加大宣传,保险基本覆盖水稻、玉米、棉花、大豆、油菜、小麦等大宗农作物。从试点的成效来看,农业保险创新了政府支持农业发展的方式,最大程度地减轻了参保农户的因灾损失,促进了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一、我市农业保险现状、成效及问题
池州市自2009年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通过大力宣传,提升农户的保险意识;规范工作标准,加强四级服务网络建设;提标扩面增品,以满足多元化的农业生产需求;以“保险 ”模式,提升保险深、广度和精确度;推进精细化管理,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截至目前,共承办了33个农业保险品种,其中,中央政策性保险品种14个,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19个。十年来,向98万户(次)累计支付5.4亿多元的保险理赔款。农业保险的开展,促进了规模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支农惠农作用显著。但制约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特色农业保险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压力较大,也限制了地方政府推动特色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二是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低影响了农户投保积极性。三是商品林等品种保额较低,品种覆盖面不宽,农险保障功能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
二、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的建议
一是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在原有(水稻、小麦、玉米、油菜、大豆、棉花六个大宗粮油作物)的基础上,把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具有带动作用的茶叶、生猪、淡水养殖、经济林果、设施农业、中药材等地方特色农产品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财政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
二是科学合理厘定地方特色农产品的保险金额和费率。保险金额的确定,遵循既能化解分散生产风险,减轻因灾损失,又能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原则,建议在物化成本以上,实际收益以下的幅度内厘定保险金额。鉴于地方特色农产品具有区域性强、品种多、单一品种覆盖面小的特征,不符合保险的大数法则。因此,在特色农产品费率厘定上要科学合理,既要兼顾到投保农户的保费承受能力、各级政府的保费配套能力,又要兼顾到保险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着眼建立特色农产品保险的长效机制。
三是创新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和特色农产品的发展对推动产业扶贫、带动贫困户脱贫、建设扶贫长效机制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也是实施脱贫攻坚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而且来自特色农产品的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加,已成为农民特别是贫困户重要的收入来源。因此,建议在扶贫资金中安排一部分用于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使用扶贫资金,既能更好地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又能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推动产业扶贫,增加农民收入,有助于建立扶贫的长效机制,也有利于贫困户树立正确的脱贫观念,做到“你发展、政府支持;有风险,保险补偿”。
四是鼓励农业保险业务和产品创新。农业保险的发展除了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业务和产品创新也具有重要意义。但农业保险业务和产品创新还需要相关政策配套和支持,因此,建议加大对农业保险业务和产品创新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和地方政府大力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一是坚持“提标”,继续对水稻、小麦保险推行“政策险 商业险”提高保额;二是坚持“扩面”,按照“中央保大宗,地方保特色”的原则,扩大茶叶、渔业等特色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三是坚持“增品”,逐步增加地方特色新品种保险,争取达到全覆盖;四是坚持“创新”,利用科技手段,精确承保,精准理赔,加强联动,做好防灾减损工作,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