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我市民营经济赶超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要加快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建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创新发展四个支撑体系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奖励政策,着力实施“四送一服”工程。上述举措大大优化了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进而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2018年前三季度,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14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64.7%,民营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截至12月初,我市新登记民营企业3861户、个体工商户10921户,同比分别增长15.43%和11.25%。但从全省范围来看,我市民营经济仍然存在经济体量小、龙头企业少、发展基础薄弱等问题。如何进一步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值得我们予以更深入思考、倍艰辛努力。
一、我市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我国现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的各项评价指标,对标省内合肥、芜湖等民营经济较发达城市,当前我市依然面临诸多问题与瓶颈:
从政务环境上看,办事难、办事烦、办事慢的问题仍需解决。尽管我市近些年加大“放管服”力度,出台了大量简政放权的政策法规,但执行层面的缓慢和低效降低了相关政策的有效性。部分职能部门特别是基层部门人员、技术、设备欠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予以办结。如有的企业反映,营业执照办理虽然比以前快了很多,但在办理一些行业证件时,部门之间配合不顺畅,审批时间较长。
从政商环境上看,不作为、不担当、境界低的作风依然存在。仍有少数单位和个人责任意识不强,墨守成规,不思进取,不求上进。如有的干部声称:“待遇太低,也就凭一点个人感情在做事”,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置若罔闻,能推则推。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在许多地方仍然存在,甚至有企业反映个别部门对类似老大难问题不予统计转报,造成企业有苦难言。
从配套环境上看,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各环节问题不容忽视。以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园区为例,主城区东部经开区、高新区、集中区三区叠加,规划布局上不尽合理,产业发展上同质竞争、缺少衔接,资源“大饼均摊”导致各个园区基础薄弱,缺少物流等必备的服务业配套。此外,园区管理的水平也不尽如人意,导致很多建成的道路、厂房因为缺乏管理和维护,损坏严重。
从政策环境上看,知情度、操作性、执行力等方面亟需提升。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是否取得了应有的效果,这是政企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有的企业反映,知晓的渠道太少,少数具体经办人员不问不说,不细问不细说。也有的企业反映,政策门槛高,中小企业很难达到要求,如某开发区连续多年没有一家企业入围外商绿卡,企业反映的子女就学等问题难以解决。
从金融环境上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仍较突出。我市民营企业多为小微企业,由于担保体系不完善、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低、可供担保物不足等,小微企业普遍反映融资问题仍是企业最大的需求和困难,很多企业为了运转不得已进行民间融资,高利息、高成本导致企业难以扩大规模或进行技术升级。
从舆论环境上看,重视民营经济和企业家的良好氛围有待建立。扶持、发展民营经济,既需要政策环境,也需要舆论环境,和江浙沪等发达地区相比,我市的社会舆论对于民营经济的看法仍然不够开明、开放,存在一些负面因素,如很多人在就业选择、投资创业等方面对民营经济存在担忧和歧视。
二、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民营经济兴则池州兴,民营经济强则池州强,下一步,应进一步调动一切力量、激发各方潜能、利用各种资源,全方位优化我市的营商环境,把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优化服务强效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充实基层审批力量,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推动信息互认共享。提高信息化水平,把实体大厅、网络平台相结合,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议市委市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政务环境进行评估,构建完善政务服务评价监测体系,强化考核监督。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开展企业走访联系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务,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
二是夯实基础强支撑。搭建产业平台。对全市所有产业园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尽快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园区整合提升。完善功能配套。加大对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加快绿地商务综合体等重大项目建设,打造产城融合综合体。在相邻园区之间集中配套建设住宿、餐饮、商务、休闲等生活设施,为入驻企业员工创造便利的生活条件。提升管理水平。理清权责,加强对园区已建成道路及设施的管理、运营与维护,加强园区的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实现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是统筹要素强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加强货币政策引导,夯实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单列责任,保证信贷供应规模。健全完善评估、征信、担保、信用体系,不断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水平,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循环贷”等工作,协调税务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保障“诚信纳税贷”的全面实施。降低企业成本。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差异化退税、设施投资抵免等措施,给予民营企业更多政策性优惠和扶持。鼓励支持物流业发展,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构建高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统筹推进解决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加强创新支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改的支持力度。同时,简化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扶持资金的申请流程、加快创新支持资金落地。政府也应该加大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增加信息发布渠道。
四是营造舆论强氛围。强化宣传督导。积极挖掘“放管服”改革的正面典型,弘扬企业家精神,传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好声音”和 “正能量”,对不作为、慢作为及“吃拿卡要”等行为要及时曝光。
做好监测评价。加强对统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测质量和效率。加大对县级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向调查对象答疑解惑,确保各项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重视对监测评价结果的运用,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倒逼相关部门、县区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营造亲商、爱商、惠商环境。树立民营企业典型,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树立一批转型升级引领新发展、勇于改革创新的企业家典型。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家申报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各类荣誉,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民营经济、尊重民营企业家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