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转型期,大力推动我市大学生返乡创新创业,对于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形成我市新型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协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池州市在这几年的实践中,逐步落实了一系列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培育发展了大量返乡创业成功项目,也涌现出了一批创业典型人物。为此,团市委围绕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开展专题调研,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让返乡创新创业氛围“热”起来。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出台了很多有利的政策措施,但囿于政策宣传形式不灵活及宣传力度有限,很多利好政策为创业者尤其是返乡创业大学生所知晓的程度还比较低。同时,我市大学生创业氛围还不是很浓厚,大部分的大学生选择外出工作,要营造更好的创业氛围除了社会各界的大力宣传和政府的支持外,还需要强化政策服务。建议一是全媒体宣传创新创业。充分利用新媒体,大力宣传池州籍大学生返乡创业的相关政策、成功做法及经验,弘扬创业精神。积极发挥老乡会、商会的作用,宣传推介家乡的发展变化、优惠政策、优势项目等。二是激励典型发挥“头雁”效应。做好返乡创新创业大学生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工作,深入报道其创业事迹,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创业者,褒奖创业者、尊重创业者的浓厚氛围,带动更多的大学生返乡创新创业。
二是让各类扶持政策“实”起来。大学生创业青年有创业的热情,也有一定的资金来源和资金积累,却不知从何下手,“创业无门”;另一方面虽然青年创业进入的资金门槛较低,但是想要发展壮大,就必须在人才培养、硬件设备、物流储备等基础建设上,花大量的资金成本,这对于大学生创业者来说是很大的压力。建议一是设立创新创业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探索设立市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以财政资金带动社会资本对创新创业的投入,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企业发展。二是要用好创业贷款。针对有创业愿望、具备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返乡创业大学生,提高创业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拓宽反担保范围,提高代偿效率,继续实施好“培训 贷款 创业 服务”联动机制。三是加大融资支持。加强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引导,支持金融机构为返乡大学生提供融资服务。根据返乡创业大学生的特点和需求,采取多种贷款形式与还款方式,放宽贷款额度和还贷时间,开办个人信用贷款和联保互保贷款,加大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四是用活土地政策。将返乡创业用地纳入城乡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城镇存量非农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直接用于返乡创业用地。适当扩大荒山、荒坡、荒滩等非耕地的利用,允许返乡创业大学生将住宿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经营场所。
三是把各类生产性服务平台“搭”起来。据统计,大学生回乡创业交流渠道主要是来源于网络、亲戚、朋友,但是大学生和同行业的优秀青年之间,与外界青年之间的交流很少,迫切需要一个交流、沟通的平台充实和提升自我。同时,我市青年创业平台基本建成,但服务体系建设功能性配套不完善。建议一是要搭建项目平台。加快创新创业项目征集、遴选和建库工作,及时进行项目发布,指导返乡创业大学生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帮助他们选准选好创业项目。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创新创业的引导,鼓励返乡大学生围绕工业园区、特色农业、文化旅游、新型城镇分行业分类别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高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成功率。二是搭建网络平台。建设市级网络信息平台,推动企业创新和传统产业升级。加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创业者开放计算、存储和数据资源。积极引进国内外电商巨头,加强与阿里巴巴的合作,借助“淘宝大学”加紧培训电商创业人员,引导集办公服务、投融资支持、创业辅导、渠道开拓于一体的市场化网商创业平台发展。鼓励龙头企业结合城乡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依托互联网,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创新生产经营机制,推行“订单 基地 农户”模式,积极组织创业者与企业、园区和市场对接,实现产供销一条龙。三是搭建园区平台。依托各类园区,积极创建返乡大学生创业园、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器,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利条件,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四是让政府公共服务“优”起来。人才匮乏是当前创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从调研数据和访谈的结果来看,大学生创业者在创业初期首先是缺乏专业技能和管理素质,其次是部分大学生创业者靠自己的才干和技术致富后,小富即安,缺乏远见,不愿扩大规模,停留在家庭经营模式中,难以发展壮大。建议一是帮助解决人才引进和用工问题。要将返乡创业大学生及所创办的企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免费提供各类服务。积极开展“春风行动”,使外出务工人员尽量留在本地就业。对返乡创业大学生创办的经济实体,在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员工落户、政府奖励等方面,要给予与其他企业同等政策,平等对待。开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落实好留住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优秀人才扎根企业。二是提高综合保障水平。实行“绿卡”管理制度,将返乡创业大学生纳入社保、住房、子女就学、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做好返乡创业大学生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探索完善返乡创业大学生社会兜底保障机制,降低创新创业风险,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目前,我市尚未成立返乡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领导小组,也没有明确具体的主管部门,部门协调难度大,难以形成合力。建议市政府成立全市返乡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领导小组,由市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领导和协调返乡人员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设市人社局,负责具体工作。同时,建议将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纳入我市就业工作目标考核,明确部门职责,制定考核指标,促使相关部门主动服务,落实责任,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