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在广大贫困地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从我市部分重点贫困村来看,农村孤寡老人、因病致贫老人是贫困的主体之一,所占比重超过三分之一。同时,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农村还有大批因子女外出务工而造成的空巢老人、留守老人。如何妥善安置这些老人的衣食起居、看病、文化娱乐等,对下一步振兴乡村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支撑意义。
一、贫困孤寡老人生活保障有盲区
据了解,农村部分孤寡老人,无儿无女,虽然有敬老院可以入住,却选择独居或与旁系亲属共同居住。主要是出于故土难离、担心医疗护理、临终照顾以及送葬考虑等。这些老人拿着国家发放的养老金、特困供养金维持生活,但是,随着年龄增长,饮食起居困难,生活品质下降,有钱买不来关爱、有米做不来热饭菜。例如,以石台县某重点贫困村为例,全村70户贫困户,特困供养贫困户就占17户,比重达到24%,再加上50岁以上的准特困供养贫困户13户,比例高达43%。
二、因病致贫老人医疗保障有盲区
以上述村为样本,该村贫困人口168人,病残贫困人口为58人,占比重35%,其中老龄人口以及无子女的准特困供养人口32人,占比19%。政府提供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但不能保证医疗手段及时到位。例如,个别残疾老人,有药但不会自己吃药,乡村医生也不可能一对一的跟踪到位,本应尽照顾责任的亲人要务工、要生活,也不可能长期在身边,只好听之任之。
三、空巢、留守老人养老保障有盲区
现在农村家庭规模越来越小型化,家庭照顾力不从心,如果家中老年人出现中风半身不遂、老年痴呆症等病症,则基本上需要一个青壮劳动力在家照顾,致使这个家庭的收入水平会大幅度下降,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样以上述村为样本,该村总人口仅940人,外出务工或常年在外的460人,常年在家不超过500人。其中,空巢、留守老人59人。他们的子女在外打拼,或在城市安家落户、或在外常年不归。老人在农村,年龄渐大,身体多病,又不愿随子女进城,农村还有土地种,虽不缺钱但却只能以种地为寄托,生活质量不高,很难把自己照料好。
四、空巢、留守老人文化娱乐保障有盲区
农村留守、空巢老人大多没有文化,是文盲或半文盲,不能看报纸、听广播、上网络,不能吹拉弹唱,无任何业余爱好,他们生活孤独,精神寂寞,他们希望与人多交流、聊聊天,希望子女多打电话、常回家看看,但子女迫于生计常年在外务工,只在过年时才能回家,一年团聚的时间不足一个月,老人大部分时间形单影只、孤独无助。
不使桑榆忧向晚,长令银发享乐园。“老有所养”也已经写进党的十九大报告,但当前农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还任重道远,如何让辛苦了大半辈子的农村老人体面的老去,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建议:
一是以村集体为单位建设养老公寓,实现就地集中养老。政府出资建设养老公寓,这样可以打消孤寡老人故土难离、担心医疗护理、临终照顾以及送葬的顾虑,也方便签约医生集中服务。贫困孤寡老人免费入住,特困供养金作为日常开支经费;因病致贫老人有偿入住,吃饭开支和护理补贴由亲人承担,国家给予相应补贴,减轻家庭负担;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收取一定入住费用,这样既有精神寄托,又提高生活质量。
二是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化解农村养老难。农村有丰富的土地、山林等资源,要充分发挥这些资源在发展集体经济中的作用,可通过向种养大户、企业托管农田、山林,并每年收取租金作为集体收入的方式,集体经济用于把一些“五保老人”和“养老困难户”生活所需。同时,承包土地的企业在当地种植、加工特色农副产品,可增加本地就业,部分青壮年无需外出打工即可增加收入,工余时间还可以照顾家庭及老人。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公共文化事业,满足农村老人精神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同时以老年人协会、妇女协会、计生协会等组织为依托,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提升养老产业服务档次,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通过聊天、跳舞、看戏等活动,使他们参与其中,乐在其中,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