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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30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1048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29 09:43

尊敬的王警霄、范安国委员:

    您们好!您们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落实殡葬改革政策 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我局及时对提案内容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现结合实际,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进殡葬改革基本情况

    (一)积极深化殡葬改革。池州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殡葬改革工作,于2006年9月出台了《池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对火葬、土葬区域进行了划分,明确了我市贵池区为火葬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九华山风景区为土葬改革区。为抓好《池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在全市的贯彻落实,2006年11月,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确保殡葬管理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建立健全殡葬改革政策制度体系,2016年,池州市委、市政府连续出台了《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等三个殡葬改革文件,重点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加大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和政策支持力度,取得积极成效。“十三五”末,基本实现了惠民殡葬政策和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全覆盖”。 

    (二)全力推进殡葬基本公共设施建设。一是提升改造殡仪馆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十三五”期间,市政府将市级殡仪馆升级改造项目列入市政府2018-2020年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先后安排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对市殡仪馆进行改造,其中2018年投入150余万元完成公共停车场建设;2019年投入170余万元对市殡仪馆广场进行了硬化、绿化、亮化;2020年投770余万元,对现有3台火化炉进行了尾气环保改造,对殡仪馆服务场馆进行了升级改造,服务环境有了较大提升。东至县投入680万元,迁址新建了具备火化功能的县级殡仪馆,安装了1台环保型火化炉,拓展了殡葬服务内容;青阳县完成了新建殡仪馆的选址、立项等工作,因土地空间规划调整影响建设进度。二是全力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为了满足广大群众的丧葬需求,市政府于2016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县区至少建设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2018年,市政府又在全市开展了殡葬领域“一建三打”专项整治行动,把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任务之一。2019年以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先后5次主持召开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会,全力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积极作为、主动担当、精准施策,实地指导乡镇开展公墓选址、立项、审批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48个、城市公益性公墓2个,市本级和青阳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已完成立项和规划设计,基本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三是协调解决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问题。2020年,市县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照每个县至少建设1处城市公益性公墓、每个镇街(不含主城区街道)至少建设1处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总体要求,并充分结合当地人口数量、地理环境、丧葬需求等实际,把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纳入池州市国土空间利用总体规划(2020-2035年)和城乡建设规划总体布局中,切实解决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问题。

    (三)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将惠民殡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6年,市政府为了切实减轻群众丧葬支出负担,引导群众实行火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出台了《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对池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不享有死亡丧葬补助费的城乡居民、在池州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池州籍学生和驻池部队现役军人,免除遗体接运、遗体冷藏(3日)、遗体火化、骨灰寄存(1年)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对池州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不享受丧葬补助费的重点优抚对象,还免费提供300元以内普通骨灰盒,且免费入葬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池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死亡后骨灰处理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免除节地生态墓地安葬费或骨灰堂格位存放费;对具有池州市户籍的土葬改革区城乡居民,死亡后火化并在公墓集中安葬的,当地政府还给予其家属一次性补助3000元。惠民殡葬保障经费已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安排25万元用于保障市本级惠民殡葬工作的开展。二是将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经费纳入财政保障。2020年,市政府将市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纳入政府性投放计划,县级政府也将殡仪馆和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列入财政保障范围。同时,从2020年起,市级财政每年专项拿出100万元资金,采取“以将代补”的方式支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018-2020年,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00余万元,专项用于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2021年申请获批中央财政预算资金480万元,建设市级公益性骨灰堂。

    (四)加大殡葬政策宣传力度。2018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出台了《池州市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丧事简办,倡导简化治丧仪式、节俭治丧、生态安葬、低碳祭扫,同时将此项内容列入了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了年终各地各部门年度党建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2021年清明节前夕,市文明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积极整合各种宣传媒介资源,因地制宜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积极创新活动载体。每年清明节期间,市民政局与市文明办向市民发出《移风易俗倡议书》《文明祭祀倡议书》,池州日报、池州电视台、池州文明网、池州人网等市民关注度高的本地媒体平台纷纷转播、转载,各新媒体网络平台和微信公众号播放清明祭扫宣传短视频,每次点击率超十万人次,有力宣传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和疫情防控措施。2019年,市民政局在全市开展的村规民约和市民公约“大体检”活动中,将“推行移风易俗、打造文明乡风”纳入村规民约和市民公约内容,提高市(村)民移风易俗、文明殡葬的自觉行为。每年清明、冬至、春节等祭祀高峰期间,市民政局委托市殡葬协会,在主城区开展“殡葬政策进社区”活动,把文明殡葬、生态安葬、惠民殡葬等政策传递给千家万户;联系手机运营商推送文明祭祀温馨提示短信,在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人生官网发布错峰祭扫、文明出行等工作提示,积极引导群众倡导文明新风,自觉文明丧葬行为。同时,开通了“池州白事通”微信公众号,拓展了殡葬政策、服务项目、服务指南等内容查询和业务办理网上服务内容,市民可直接在线上进行政策查询、预约服务、殡葬用品选购、网络祭扫等服务,为市民提供了一个便民、利民的服务平台。

    (五)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普遍存在的乱埋乱葬、私建墓地、建超大豪华墓和“活人墓”,以及殡葬用品销售和殡葬服务市场违法违规等问题,2018年以来,市政府先后组织开展了殡葬领域治陋治乱、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殡葬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等专项整治行动。市政府成立了以孙革新副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经过3年的专项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对“三沿六区”范围内的部分墓穴进行了绿化遮挡,拆除硬化大墓附属物66处,铲除活人墓18处;石台县依法关闭了非法占地建设的墓地,取缔了违规经营的殡葬服务队,拆除了违规开展殡葬服务的建设用房,并对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处分。2021年,市民政局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对全市“三沿六区”范围内违建墓地进行巡查,对2018年以来专项整治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梳理问题,集中进行清理整治,坚决遏制散埋乱葬、违法违规私建墓地和开展殡葬服务等行为。

    (六)创新文明低碳祭扫活动。2015年以来,每年清明节期间,市民政局联合市文明办连续七年在市马形山公墓举办“鲜花换鞭纸”活动,引导市民用手中的鞭纸、塑料花换取一束鲜花祭奠先人。结合祭扫实际,先后在马形山公墓、九华山陵园等地开展了“培树文明新风 弘扬传统美德”、“你好 天堂中的亲人”、“鲜花寄哀思 文明祭故人”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共祭活动,每场主题活动线上线下参与人数达1万余人。2021年清明节期间,市民主动采用鲜花到公墓祭祀的人数比往年提高20%左右,主城区殡葬服务场所已基本禁绝燃放烟花爆竹。运用皖事通app和民政局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人生官网开设“网络祭扫”专栏,开通了“池州白事通”微信公众号,推出网络祭祀服务,引导市民通过“网络祭祀”平台,为先人建立专属纪念馆、上传照片、记载生平、线上祭拜等方式寄托哀思,网上祭扫用户数近3000余人。针对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对无法到达墓园进行现场祭祀的市民,各公墓推出了“委托代祭”服务,市民通过拨打公墓服务电话,由公墓工作人员按照委托事项,代替市民为逝去的亲人送上鲜花祭品,清扫墓碑祭台,表达思念之情。2021年清明节期间,全市各公墓共完成现场代祭4350户、电话委托代祭220户、网上祭扫14826人次,追思留言8000余条。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大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市殡仪馆改扩建和石台、青阳殡仪馆新建任务,实施殡葬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提升公办殡葬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保证全市城乡居民都能就近火化,享受优质的殡葬服务。积极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土地保障力度,已经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和收费标准,持续美化优化服务环境。没有建成或在建的加快建设进度,力争2021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2021年,市民政局在全市开展了“公益性示范公墓”创建活动,拟通过示范引领助推公益性公墓规范化管理,从根源上遏制散埋乱葬、硬化大墓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减轻群众丧葬支出负担。

    (二)强化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引导。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宣传引导是否有力,直接关系改革的成败。我们每年选取清明节、冬至、春节等祭祀高峰期,组织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开展“文明低碳祭扫、节地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设置提示牌,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开展“鲜花换鞭纸”、集体共祭、网上祭拜、网络传播等活动,进一步树立群众的绿色殡葬意识。充分利用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和乡镇(街道)、村(居)的宣传栏,发挥殡葬改革政策宣传主要阵地作用。联合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组织开展殡葬改革主题宣传倡议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抵制陋习,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殡葬新风。把“推行移风易俗、打造文明乡风”纳入村规民约和市民公约内容,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市民(村民)提高移风易俗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政策宣传范围,增强宣传力度,营造人人了解殡葬改革政策,人人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多管齐下大力革除丧葬陋俗。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将联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城区治丧环境的管理,坚决制止在城区大街小巷违章占道搭设灵棚、摆放花圈以及出殡沿路抛撒冥纸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民生活的丧葬行为。联合物价部门加强丧葬服务价格管理,依法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公示和明码标价等行为。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殡葬用品市场和殡葬服务市场的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以及炒买炒卖墓穴(格位)的行为。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林业、公安部门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墓地、违规扩建墓地,修建面积超标豪华墓,乱埋乱葬等行为依法查处。市文明办已将革除丧葬陋俗纳入到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中,重点是加强对各地此项工作的考核力度。此外,我们还将充分发挥池州市殡葬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提升政府主导的基本殡葬服务的质量,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殡葬需求,规范选择性殡葬服务市场,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殡葬需求。

殡葬改革任重道远,我们深知责任重大。感谢您们对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们今后一如既往的关注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为我市殡葬工作的健康发展多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工作水平。

池州市民政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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