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这一论断凸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刻不容缓。
一、基本情况
一是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将传统文化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打造地方文化名片。二是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实施非遗传承人信息采录工程,定期开展非遗展演、非遗图片展和非遗知识问答。三是文化惠民工程惠及城乡。注重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人民的生活实践,与旅游、节庆、民俗等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惠民活动,让传统文化融入生活场景。四是组织全市国有、民营剧团积极申报戏曲创作孵化计划,让优秀戏曲文化更好地传承发扬。
二、五步措施
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为主要内容,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不断增强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1、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振兴工程。重点做好国保、省保和市保单位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加强古民居保护利用与革命文物保护,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维护,做好文物保护规划编制,严格维修工程管理。发挥文物资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培育一批文物旅游品牌。开发文博创意产品,进一步拓展文物利用综合效益。
2、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项目。组织编写“非遗进校园”等地方性乡土教材。以课堂教学、主题活动、校外实践等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继续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丰富拓展校园文化,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等进校园。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开展经典诵读、中小学生走进博物馆以及“书香池州”全民阅读等活动。
3、继续开展非遗保护传承项目。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建立国家、省、市、县(区)四级名录保护体系,建立非遗数据库,制定实施分类分级保护。建成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展示中心,建设一批特色文化展示区和传习基地。
4、加大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项目。组织文艺工作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逐步形成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采风创作的常态化。要多出精品,尤其是多出立足时代精神,着眼现实需要,推动中华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好作品。重视摄影、美术作品创作和展览展示,组织艺术家创作体现池州特色的摄影美术作品。完成池州地方戏曲资源普查,建立地方戏曲数据资源库,推动数字化保护与传播。实施戏曲剧本孵化项目。
5、拓展传统美德培育弘扬项目。围绕“践行核心价值观打造好人池州”,注重文化熏陶,传播池州正能量。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不断深化孝老爱亲教育、诚信教育、勤劳节俭教育,培养传承优良家风校训、企业精神、新乡贤文化,培育积极健康的社会风尚。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综合运用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等各类载体,融通多媒体资源,统筹宣传、文化、文物等各方力量,创新表达方式,大力彰显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实施中华文化新媒体传播工程。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群艺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作用。编纂出版系列文化经典。
2、加强阵地和人才队伍建设。各类文化单位机构、各级文化阵地平台,都要担负起守护、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职责。扶持民间文艺社团、演出团体和业余文化队伍,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大力实施“名师带徒”工程,加快补齐基层文化人才队伍“短板”。发挥文化志愿者、文化辅导员、文艺骨干、文化经营者的重要作用,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
3、加强政策保障。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注重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协同性操作性。加大地方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统筹整合现有相关资金,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点项目。制定和完善惠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项目的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珍贵遗产资源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制定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十九大报告强调“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华民族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是中华儿女共有的精神家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坚定文化自信,扎根脚下的土地,才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确保文化安全,才能做好今天的事业昂首阔步迈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