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最基本的保证,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近年来,池州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推进党政同责,创新监管举措,提升监管能力,加强普法宣传,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保持了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较好,但是,有些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三小”问题比较严重。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因为没有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制作过程随意添加,产品质量无法保证,更有无良商家用病死畜禽加工成腊制品、卤制品;用下脚料、淋巴肉加工成馅料等,老百姓无法人工识别,危害很大;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情况时有发生;另外由于乱排乱放,导致市容“脏乱差”,环保问题堪忧。
二、多头管理,协调不畅。相关职能部门多头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协调机制不健全,信息沟通不及时,不仅浪费了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收效还不明显。比如农业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基层各自设立“快检室”,分散了人力物力财力,没有形成合力。
三、预警机制不够完善。我市旅游资源丰富,景点较多,尤其是旅游旺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虽然我市已制定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但这仅仅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如果我们制定了具有本市特点的完善的预警机制,将会把隐患问题提前掌握,赢得采取控制措施的最佳时机,最大程度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尤其是基层监管所人员配备不足,检测设备不全,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五、宣传教育有待提升。老百姓的食品安全知识没有得到普及,导致自我保护能力不足;“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没有深入到终端消费者,导致维权意识不强,没有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监管力度。第一,监管部门要把源头管控、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严格落实进货进料台帐登记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痕迹管理和追踪管理;制定科学、规范的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针对不同季节、不同区域及不同品类制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比如端午节绿豆糕、粽子等食品的专项整治,春节前后针对老百姓难以辨别的腊制品的专项整治,农村市场白条肉及农村团餐的专项整治等。第二,要加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不合格食品实行强制退市销毁,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大对地下食品加工黑窝点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各类突发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的处置力度,加大对“三小”的监管和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大幅度增加其违法成本,使无良商家和无良食品无处遁形。第三,严格市场准入。让有良心、有水平、有实力的人从事食品行业,可以达到保证产品质量和调整产业结构的目的;设立黑名单,杜绝无良商家进入食品行业。
二、制定联动机制。加强食安办的统筹协调机能,做到农业、市场监管、卫生、疾控等部门信息沟通顺畅,资源优化整合;组建综合执法队伍,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形成有效合力。
三、建立预警系统。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等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比如旅游景区淡旺季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僧庙庵堂集中供餐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宾馆酒店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等,综合形成一个完善的预警系统。科学的预警机制,会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将会大大减少应急机制的使用。
四、加强队伍建设。第一,增加基层监管所的人员配备;第二,加强基层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增加培训、学习的机会和频率,切实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比如网络订餐日益增多,这就要求我们的监管人员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知识,跟上新形势;第三,增加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提升专业水平和提高执法效率。
五、加强普法宣传。第一,举办培训班,让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充分了解“一法一条例”的内涵,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二,深入社区及大中小院校开展普法及食品安全知识讲座,让每一个消费者都能知法懂法,提高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第三,奖优罚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无良商家和无良产品,重奖举报有功人员;第四,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尤其是自媒体、新媒体等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和食品安全健康知识普及,以科学的声音占领舆论阵地,杜绝以讹传讹,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现象发生,推动社会共治。
总之,食品安全无小事,全社会都应该高度重视。我们不仅要把食品安全列入“民生工程”,更应列入“民心工程”。我们要以“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牢牢守住公共安全底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丁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