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政协池州市委员会四届四次会议第2号《关于加大对我市长江码头非法卸载江砂行为监管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协办意见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池州市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多措并举,依法严打整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行为,切实维护长江防洪安全、航道安全、生态安全。
一、加强组织推动,持续压缩空间。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会议”精神,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警种优势特点,市县联动、警种协助,积极组织民警深入重点水域、砂石交易地、周边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全面摸排掌握涉砂犯罪线索,及时获取有价值的情报线索,切实提高打击的精度、准度和深度。市公安局发挥“条线作用”,组织由水上分局牵头,治安、森林公安局参与的明察暗访工作组,采取“岸上和水上”相结合方式,对长江池州段辖区码头、港口、砂场等涉水单位全面开展多次暗访检查,严查涉砂违法犯罪,坚决防止我市长江码头出现非法卸载江砂行为。
二、加强协调配合,联防联控整治。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水上执法协作意识,着力提高水上执法工作效能。通过不断总结和借鉴相关水上执法部门的合作经验,加强与水利、交通港航、长江海事、长航公安等相关水上执法部门间的协作联动、情报会商,并通过共同建立微信工作群等,健全完善常态化的水上信息沟通、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协同作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始终保持对长江非法盗采江砂、非法卸载江砂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共出动巡查警力2000人次、巡查车(艇)300辆(艇)次,在重点水域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执法86次。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摸排涉砂违法犯罪线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综合执法,提升长江水域立体防控能力,实现对涉江“人、船、货”等重点要素的全时空动态掌握,强化对易发案场所、部位和重点水域的控制,最大限度挤压涉砂违法犯罪空间,共同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
池州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