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拥有私家车的人数也不断增加。城区有限的停车场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车辆出行需求,乱停乱放现象还是比较严重,造成交通拥挤,甚至发生交通事故。为了维护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规范道路停车管理,充分发挥城市道路的交通功能,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池州市贵池区城区机动车辆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于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7日公开征求意见, 2019年 8月13日贵池区发改委和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池州市贵池区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此举意味着池州主城区路边停车免费时代终结。办法显示,池州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从2019年8月15日正式开始。经过几个月的实践,市区停车收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区停车压力,但是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只负责对划线范围内的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而对划线区外的乱停乱放车辆管理欠佳,只是交警、城管巡逻发现时才处理,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文明创建。
二、部分车主为省钱而不愿意将车辆停放到公共停车泊位中去,致使乱停乱放在划线区外的车辆日益增多,甚至强行开到人行道上进行停放,久而久之压坏了人行道路面、路牙、绿化带等市政设施,而停车收费绝大部分用于收费管理人员的工资,最终造成政府不得不加大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成本的投入。
三、停车收费价格有点偏高,停车收费是有效配置公共资源的需要,在车多位少的情况下,使用公共资源交点费用也是应当的,但收费要合理。收费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城市停车更加有序,充分用好停车位,不能一方面小区里、不收费地段挤得水泄不通,而收费停车位却空空如野。
四、计费时间较短,半小时内免费,只能办点简单的事,比如公共厕所方便一下,且还要就近,远了还不行。要是到银行等机关办个业务估计百分百不行。
五、停车时间记录极不准确,已经有数名网友在池州人网发帖反映,时间错误甚至在半小时左右,还需市民自己举证有点离谱!
六、管理公司只负责收费而不承担责任,如果车停在收费车位出现刮擦损坏,那么管理公司是否应该承担看管责任?我们觉得停车收费人员在停车过程中有义务协助车主按照停车管要求停放好车辆,在遇有车辆刮擦和损坏时协助车主寻找证据。
七、很多路段,地标帖好了,已执行收费或还没有执行收费,但车位被他物私占现象却未见有效的指导纠正(如翠柏路、和平路等有些商家一辆自行车、一只水桶、一张板凳占一个停车位的行为)。
八、收费区域广,池州市主城区机动车辆停车收费划分为三类区域,收费应坚持在主要干道、繁华地段避免长时间停车影响通行的地段,目前而言,池州的车流量还远远达不到“车水马龙”的规模,二类区域大部分地段收费为时尚早。
针对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不够规范,对违章停车处罚力度不大,道路随意停放现象比较普遍的现象,我们建议:
一是在人流多、商业密集的路段考虑尽量多规划些停车泊位,尽可能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停车需要。
二是城区除社会管理实行的有偿停车收费区域外,建议城区道路再拿出小部分停车位向市民免费开放。增加停车场的建设,可向大城市学习,建设立体停车场。
三是停车收费价格调整到合理区间,建议可以分时间段收费。
四是完善智慧停车收费系统,不能总是计费出差错,要求停车收费员在收费的同时加强停车的管理并将此列入个人年度考核;既然有收费行为是不是就存在了看管合同,是不是应该尽到看护责任。
五是交警、城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管理秩序。
六、不能与民争利,公共区域停车位可以收费,但小区业主共有产权地面停车位(如仁盛小区,平湖观邸小区商业街等停车位)不能收费。
七、收费情况应进行公示,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