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届1次]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提案者:徐震-凯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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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届1次]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提案者:徐震
浏览次数:3707   信息来源:市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5-14 15:58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是社会最为基础,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事关乡村居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
     一、我市乡村面貌正在发生历史性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近10年以来,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率由38%提升到52%,农村地区的经济结构、人口结构社会结构等发生了重大变化。面对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我市积极贯彻重农惠农政策,坚持城乡融合、统筹发展方略,适时启动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使得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充满生机活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二是村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村“脏乱差”的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三是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乡村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四是现代农业发展有序推进,农业生产方式不断创新;五是乡村文化的传承意识增强,乡村旅游蓬勃发展。
     二、我市乡村治理与文化传承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是传统的农业地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及农业现代化的纵深推进,乡村社会的外部环境与内部机制都发和的巨大变化,乡村治理与文化传承面临诸多的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下几个方面:
     一是乡村空心化日益严重。根据调查,目前很多乡村50%人口转移城市或乡镇,50%的农村住房闲置,50%的土地出现常年或季节性抛荒。乡村留下的主要老人、妇女和儿童,村庄人去楼空,村庄“自留地”杂草丛生,大面积耕地被抛荒或季节性抛荒。
     二是村庄建设规划比较滞后。长期以来由于乡村规划意识淡薄和村级组织财力有限等原因,时至今日,除美好乡村示范点外,绝大多数行政村和自然村都没有编制和实施村庄建设规划,导致很多村庄道路、公益设施、住宅布局不合理,农民建房未批先建、批少建多、建设风格盲目随意情况较为普遍。
     三是乡村社会矛盾呈高发态势。据调查,目前,乡村社会矛盾和信访事件并没有因乡村人口的减少而减少,反而呈现高发、多发态势。主要是近年来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因少数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引发村民不切实际的相互攀比、期望值过高,诉求难以满足。此外,随着粮补政策的落实和征地补偿标准的提高,撂荒外出的农户纷纷回来索要土地权属和粮补,农村土地权属矛盾集中爆发。
     四是村民自治能力相对弱化。在镇化化过程中,农村精英人才的大量流失,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工资及村公共设施投入依赖于上级政府的拨款,村两委班子年龄、知识普遍老化,管理手段十分有限,客观上造成了村级组织自治能力弱化,村民自治流于形式,名存实亡。
     五是村落文化“建设性”破坏严重。近年来,村庄改造的力度加大,散落在乡村、承载着农耕文明与文化价值的古迹遗址及生产生活设施等不断被拆、被毁。特别是在推进村庄集中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机械搬用城市建设模式,热衷于兴建密集式楼房新村,看似现代化了,但少了乡村韵味,抹去了村庄的历史记忆。
     三、关于在城镇化过程中完善乡村治理、加强文化传承的意见与建议
     (一)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以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为基础,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推行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建“农村集体土地资产股份合作社”,支持宅基地和土地承包权以有偿转让、出租、抵押、担保、赠与、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主体之间流动,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和特色化发展,不断提高农村土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加快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优化村庄布局,根据乡村人口流动趋势及空间分布,在做好村镇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中心村和自然村建设详规,科学布局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效指导村庄整治与建设,避免村庄盲目建设造成新的破坏和资源浪费。
     (三)建立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建立“组为基础、三级联动”的乡村治理格局。将村民小组当作相对独立的村民自治的基本组织单元,利用部分人员在村民中的号召力和带头作用,牵头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村民理事会,引导集体性事务、公共事业和村民间纠纷等在自然村内商议解决化解。实行组、村、乡(镇)三级联动机制,形成政府与村级组织良性合作、共治共享的关系。
     (四)强化乡村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按照共享发展的理念,科学合理布局乡村学校,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保证每个行政村(中心村)有一所小学或教学点、一所公办幼儿园;加大农村公共事业投入和人才交流的力度,推进乡村医疗卫生、养老、文化等公共事业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加大农村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五)实施乡村文化遗产的保护政策。积极推行“政府主导、镇村负责、村民参与”的乡村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及时研究制订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和保护办法,因地制宜地推行原址保护、异地迁建、部分修复、有偿转让、改建升级、单体申遗保护、结合保护分片开发等模式,使乡村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加以保护,在保护中获得传承,在传承中提升美好乡村建设的人文底蕴和文化内涵。
     (六)造就大批“一懂双爱”乡村人才队伍。乡村振兴,关键在人。要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尤其要重视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培养和选拔。建立各类人才从城市流向乡村的激励机制,培养造就大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新农民队伍,为推进乡村创新创业和社会治理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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