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贵池区政协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吴波主持会议。区政协副主席张大春、杨志云,秘书长杜荣生出席会议,区政协机关各委、室主任,驻会常委列席会议。
吴波指出,区政协要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新修订的《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吴波要求,全体区政协机关党员干部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新《条例》,弄清楚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自觉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切实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会议还研究了近期召开区政协委员座谈会等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