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广明,自1995年进入市法院工作以来,她先后担任书记员、代理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庭长、副院长,20多年来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她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决心。
作为一名在一线磨练多年的司法人员,陈广明深知在办案中与当事人沟通的重要性。“如果工作方法简单,不注意与当事人进行思想和感情的交流,很容易引起他们的误解,对法官产生反感、抵触的情绪,不利于案件的顺利审结。”为此,她用耐心、诚心、公心和爱心,把每一件纠纷的调处都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次具体实践。作为一名市政协委员,陈广明更是结合法院审案工作实际,经常利用办案间隙深入基层调查社情民意,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建言献策。
针对池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类案件逐年猛增的情况,陈广明通过对全市法院、交警、相关保险公司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调研,明确了裁判规则、统一了裁判尺度,并与市交警支队密切协作,规范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她还提交了《关于解决我市道路交通纠纷的建议》,从源头治理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同时,积极支持最高法院关于道路交通案件的调研,将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及措施并上报省法院。
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委员的重要职责,这不仅需要一颗责任心,更需要理性和智慧。“今后我会继续认真履职,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提一些高质量的提案。”陈广明表示,今年,她将围绕依法行政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方面建言献策。